我国于1979年3月由国家建委科教局批准实施的《空气洁净技术措施》, 是我国正式公布的第1个洁净技术方面的文件, 把洁净室的含尘浓度按每升环境空气中所含粒子数量, 分为5个级别, 即3级、30级、300级、3000级和30000级。各级分别是每升空气中含粒径≥0.5μm的尘粒平均数不超过3粒、30粒、300粒、3000粒和30000粒。该技术措施正式公布后, 由于与实践中通常采用的“美国联邦标准209”在级别的表示方法上完全不同, 使人们不习惯, 所以未被真正实施和推广。但我国一些版本的药剂学、工业药剂学、制药工程教材都采用了这一标准。